作者: | 日期: 2018-11-23 | 来源: 本站 | 浏览字体: | 【大】、【中】、【小】 | 浏览次数:- |
序号 |
指标体系名称(类型) |
指标适用情况 |
1 |
《2018年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末期评估指标(大型活动类)》 |
适用于周期内开展大型活动的项目 |
2 |
《2018年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末期评估指标(平台建设类)》 |
适用于计划内产出软件系统(即平台)的项目 |
3 |
《2018年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末期评估指标(研究类)》 |
适用于计划内主要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产出研究报告的项目 |
4 |
《2018年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末期评估指标(编辑刊物类)》 |
适用于计划内主要工作内容为编辑刊物的项目 |
5 |
《2018年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末期评估指标(直接服务类)》 |
适用于周期内为服务人群提供直接服务的项目 |
(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四、相关工作要求
1.末期评估期间请各项目负责人保持电话畅通,做好时间安排,按照相关要求配合评估工作组开展评估工作。
2.11月20日至11月26日为项目自评期,请各社会组织参照末期评估方案(详见附件)填写好末期自评报告及其附件,包括经费收支决算表、经费收支明细表、项目信息收集表及工作完成情况及产出统计表等,并于11月26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至评估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资料(盖公章)于实地评估时现场交予评估工作人员。
3.11月27日至12月7日为项目实地考察期,评估工作组前往各项目实施组织办公室查阅与项目相关的档案资料和财务资料,请项目执行机构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4.11月27日至12月14日评估工作组将对项目受众及利益相关方以电话或现场派发问卷的方式开展问卷调查工作,请各项目做好通知各方主体接受评价的准备。
五、评估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春玲 陈晓型
联系方式:0769-23039917
附件:附件-2018年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末期评估方案.zip
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8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