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行业自查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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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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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涉保健业务的社会组织:
我市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已于1月上旬启动,现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市涉保健业务的社会组织(见附件名单,但不限于此名单)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重要意义。各有关社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充分认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旗帜鲜明,把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把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作为社会组织重要任务狠抓落实。
二、认真组织自查,协助做好整治工作。各有关社会组织要全力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积极参与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活动。按照行动要求,社会组织特别是社会团体应在会员内认真组织自查,对存在问题的会员企业及时警示提醒,监督会员整改违规行为;针对行业共性问题,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并提供解决方案和渠道,不得隐瞒遮掩行业问题,不得充当“保健”市场乱象的“保护伞”。
三、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行业监督。一是要发挥社会组织正面宣传作用,积极向会员企业和社会群众普及“保健”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会员企业诚信经营。二是禁止社会组织开展对保健品进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会员企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需得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认可方可进行;对于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三是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要及时了解会员企业动态,在会内建立诚信自律机制,始终将行业自律摆在首位,加强行业引导和监管。
请各有关社会组织于百日行动结束时,尽快总结工作成效,并及时将总结材料通过邮箱([email protected])报送我局;在行动过程中有好做法和突出事例的也一并报送。
附件:全市涉保健品业务的社会组织名单
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2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钟碧芬,0769-22019613 陈淑聪,0769-21669918)
附件:
全市涉保健品业务的社会组织名单
东莞市保健食品行业协会
东莞市保健按摩协会
东莞市健康管理协会
东莞市健康管理师协会
东莞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东莞市营养师协会
东莞市营养学会
东莞市健美健身协会
东莞市虎门健身协会
东莞市中堂老顽童养生俱乐部
东莞市老顽童养生俱乐部
东莞市众生缘公益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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